宁县春荣九岘两乡镇土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807167-NXCRJX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春荣九岘两乡镇土地项目已由庆阳市国土资源局以庆市国土资发〔2018〕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宁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耕地开垦费切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县春荣九岘两乡镇土地项目。
2.2建设
2.3标段划分:工程共划分为4个施工标段,各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土地平整107375m³,田埂修筑4052 m³,田坎修筑23098 m³,窑洞回填 6800m³,回填压实6800m³,土地深翻38.85公顷,改建田间道Ⅱ型(砂砾石)502m,新建生产路244m。 第二标段:油松苗(胸径大于2cm,高1.5m以上)52800株,鱼鳞坑52800个。 第三标段:改建田间道I型(混凝土)1423米。 第四标段:改建田间道I型(混凝土)1309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竣时间为于2018年8月26日至2018年11月10日,工期:77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第1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2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3-4标段投标人必须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凡是进入甘肃海联 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在“信用”网站( ),按照甘肃海联 平台浮动窗口“投标商须知”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办理签章、投标报名,经平台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下载或查阅标书等后续工作。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25日17时至2018年7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3甘肃海联 平台 联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