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多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脱贫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治多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脱贫项目设计已由治多县文件以治政【2018】2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治多县扶贫开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扶贫资金;出资比例为 /,招标代理人为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面积为32160平方米,共387户,其中县城集中安置105户,自然村内相对2-6户小规模集中安置282户。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2.1 设计内容
专业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竣工图辅助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3工程
2.5服务期限: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法律经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2具备以下资质:
(1) 工程设计资质:房建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业绩要求:
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承担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设计评审资料);
3.2.4 省外投标人需持有入青备案证。
3.2.5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2.6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如果符合要求,则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投标人声明》):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3.2.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若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于2018年07月26日至2018年07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二期9-6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17日9:00,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符合上述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