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原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三岔镇高湾自然村土地平整项目,已由镇发改发【2018】108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庆阳市镇原县三岔镇高湾自然村,分为2个片区,总占地面积29271.48㎡(合43.91亩),其中居民区1占地面积22502.71㎡,居民区2占地面积6768.77㎡。
2.2工程内容:项目共平整场地29271.48㎡,总开挖土方1.69万m3,填土方2.03万m3,其中居民区1设计高程1223.87m,开挖土方16911.15m3,填土方16911.15m3;居民区2设计高程1218.64m,填土方3384.48m3。
招标控制价:230035.60元。
2.3资金来源: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建设
2.6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9日。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建筑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投标报名资料: 4.1 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检察-院出具的近两个月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4)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 4.2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9日(8:30时至12 时,14:30时至17时)。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15时30分。 6.2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