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河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城区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党河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城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农经【2013】18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列为6:4。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在党河肃北县城区段10.23公里河道两岸新建堤防9.77公里,其中:左岸新建堤防4.13公里,右岸新建堤防3.58公里;对城区2.11公里河道进行疏浚。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详细标段设置如下:
第1标段:在党河肃北县城区段10.23公里河道两岸新建堤防9.77公里,其中:左岸新建堤防4.13公里,右岸新建堤防3.58公里;对城区2.11公里河道进行疏浚;
第2标段:党河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城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全过程监理。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土建施工、临时工程及水土保持等的全部监理(含保修期)。
计划工期:8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信用”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
3.1.1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指开工日期在2015年1月1日以后,竣工日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至少有3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防洪治理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须提供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程项目地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2016年1月—2017年12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非酒泉市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人社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后前往工程项目地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再次审核备案并出具相关证明,酒泉人社局联系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qq: 1211306049(注明单位) 微信号:li13683233285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g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