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联通2018年局房PVC地板改造修复项目已由联合网络通信长沙市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联合网络通信长沙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联通2018年局房PVC地板改造修复项目
2.2项目
2.3项目规模:投资额约25.58万元(不含税)
2.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长沙联通机房防静电地板的改造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圭塘、友谊路机房,对防静电地板进行改造,由于承建年久,地板损坏严重,已无法补救,清楚原地板,铺设安装新防静电地板。结合公司机房要求,需实施更换新的防静电地板工作,此次更换地板包含拆除原有地板及支架,并放置在指定地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
2.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免费进行维修。
2.7工期:全部工程为到甲方进场通知后45个自然日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
3.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连续三年亏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违法转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二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联通集团【2018】66号公文中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联合网络通信湖南省、联合网络通信长沙市有不良合作记录。
3.10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仟元整,采取公对公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12: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在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