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站镇鲜兴村和何家村新农村项目招标
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站镇鲜兴村和何家村新农村项目 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80716Z09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搜登站镇鲜兴村和何家村新农村项目已由吉林市船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招标
内容
工程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备注
施工
一标段
搜登站镇何家村新农村路边沟建设项目
二标段
搜登站镇鲜兴村新农村路边沟及围墙建设项目
20180716Z0959-2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鲜兴村、何家村。
2.4计划工期:2018年8月3日-2018年9月30日(共计59日历天)。
2.6工程预算:一标段370099元、二标段38253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5外埠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5日16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