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2018年拓展业务营销技术服务招标
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2018年拓展业务营销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723_101037334
开标时间:2018-07-31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
本比选项目为: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2018年拓展业务营销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可前来参加比选申请。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1预估规模:预估含税总金额24万元。
1.1.3服务地点:四川省广安市。
1.1.4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1.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推荐综合排名前2名为中选候选人,确定综合排名第1名为中选人,若综合排名第1名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比选申请限价(最高比选申请限价为报价折扣(ON)100%,比选申请人报价折扣(ON)超过100%的,其比选申请资格将被否决)。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具备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能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