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株洲市大京湖风景名胜区县道013(白关镇-大京风景区)提级工程已由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以株交发[2017]2号文下达投资计划。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参照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提级改造,分二期建设,对原水泥路面损坏部分破除新建,设计速度30km/h,设计路幅宽度6.5米,两侧土路肩各0.5米,结构物设计荷载城-B级,道路路面结构计算荷载BZZ-100型标准车。其余技术标准应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2.3 投资总额:约450万元。
2.4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保修期 5 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合同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在本公告期内由株洲市市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一 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招标人不接受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最近1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2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3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最近连续三年指的是2015年-2017年。)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项目部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报名之后不得更换。
3.6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和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200万信贷证明。
3.7 在“信用”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8年 7 月 27 日~2018年 8 月 16 日 9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 )“建设工程—交通—招标公告/答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招标人签订《诚信投标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16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9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株洲市(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开标区域电子指示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