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应答方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具有汽车美容或保养或快修经营范围.
2.2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2.3 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4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贰类及以上资质;
2.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5 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 1 个已完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应满足下列要求:包含合同封面、签字页;框架合同以签订订单金额与时间为准,复印件清晰可辨。(原件备查)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1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选者,请派人员持公司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相关购买证明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3 比选文件获取
4.4 比选文件获取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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