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消防系统设备年度维护及测试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消防系统设备年度维护及测试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7-242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海门电厂全厂消防系统设备年度维护及测试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消防系统设备年度维护及测试项目;
电厂概况: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36MW 机组,其中一期规划容量为4×1036MW 机组,已于2012年全部投产。
项目内容:依据粤公规【2017】1号“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 2010)确定维护保养标准,并保留维护保养记录。并督促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同时将检测报告存档。具体工程范围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叁年(2018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海门电厂全厂消防系统设备年度维护及测试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省级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含临时一级)。
(2) 投标人有电厂工程项目检修或维护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7月26日9:00起至2018年8月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2018年7月26日9:00起至2018年8月1日17:00止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