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关于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康发改[2018]166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
2、交易编号:1259-18387
3、工程规模及内容: 1.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建院安置房二期A区建设项目:199户、建筑面积29432.00平方米、投资9189.56万元;2.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建院安置房二期B区建设项目:182户、建筑面积38461.00平方米、投资11872.43万元;3.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建院安置房二期C区建设项目:178户、建筑面积33866.00平方米、投资10697.62万元;4.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建院安置房二期D区建设项目:200户、建筑面积31974.00平方米、投资10048.08万元;5.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建院安置房二期E区建设项目:134户、建筑面积20076.00平方米、投资7190.11万元;6.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建院安置房二期F区建设项目:128户、建筑面积21581.00平方米、投资7483.81万元。以上六个项目共计占地面积为39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5390.00平方米,由9栋18层住宅楼、2栋14层住宅楼、两层商业裙房以及一层地下车库组成,建设住房总户数1021套,停车位1050辆。
4、工程
5、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及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国开行、农发行融资贷款以及其它资金 6、工期:3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区域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报名须知: 1、投标人是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并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07月30日至2018年08月03日。(早上09:00至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报名时获取。(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