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南部新城芳草街(丙四十七路~甲二路),芳草街(丙四十七路至乙六路)段为管廊工程,芳草街(乙六路至甲二路)段考虑道路为管廊配套工程同期建设,芳草街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施工总长度1810米,在桩号3+280处设一座跨八一沟桥梁。道路横断面形式为两幅路形式,标准段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
2.2、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
2.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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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主要技术指标 |
单位 |
预计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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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C-25C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
见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
m³ |
5550 |
8cm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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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C-13 SBS细粒式聚酯纤维沥青混凝土(聚酯纤维的含量为6kg/m³) |
见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
m³ |
50 |
4cm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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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C-16C SBS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
见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
m³ |
3531 |
5cm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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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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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供货能力和生产条件,选择投标。
2.3.2、以上单价包含16%增值税、沥青材料费、运输费用、保险费、原材试验检测费、辅助工序等相关费用。
2.4、交货时间:预计2018年8月15日开始
2.6、质量要求:投标物执行技术标准,应符合CJJ 1-2008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TG/T F40-2006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1同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含)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1.3投标人应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销售商,具有近三年内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产品的供货和售后服务。生产厂家应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4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至少1份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并具有原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投标人施工使用的摊铺设备如果是环保型设备可优先考虑。
1.7 投标人在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可优先考虑。
2、投标人不允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5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