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煤制油化工 鄂尔多斯煤制油 壳牌气化炉耐火衬里维修框架合同(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煤制油化工 鄂尔多斯煤制油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304568。
2.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 鄂尔多斯煤制油 (以下简称鄂尔多斯煤制油 )是煤制油化工 全资公司,隶属于集团 ,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煤直接液化项目于2002年9月得到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总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500万吨。经过数年艰苦努力,第一条生产线于2008年12月30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目前鄂尔多斯煤制油 设有煤液化生产中心、煤气化生产中心、环保储运生产中心、间接液化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等五个生产中心以及供销中心、质检中心、消防气防中心等三个直属单位。
为满足装置连续、稳定运行的需要,结合生产实际和工艺要求,鄂尔多斯煤制油 决定对煤气化中心壳牌粉煤气化炉耐火衬里维修框架合同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涵盖鄂尔多斯煤制油 煤气化中心105、106单元两台壳牌粉煤气化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涵盖鄂尔多斯煤制油 煤气化中心105、106单元两台壳牌粉煤气化炉。中标单位负责气化炉耐火衬里维修(所用耐火衬里不需要进行烘炉,以节省检修时间)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负责提供合格耐火衬里材料、维修更换的全部工作内容。
2.2.2 负责对采购的耐火材料进行检验或试验(所用耐火衬里不需要进行烘炉),满足壳牌公司的统一技术要求,并要求三证齐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耐火材料质量负责。
2.2.3 负责提供耐火衬里维修过程中所用的全部设备,并要求三证齐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维修设备质量负责。
2.2.4负责按照壳牌公司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耐火衬里维修工作。
2.2.5 负责按照壳牌图纸技术要求以及招标文件技术协议进行维修、检验及验收。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采取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质量跟踪,并提供施工过程记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3家不同单位壳牌气化炉耐火衬里维修业绩(所用耐火材料为免烘炉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盖章;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3个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神东 会议室。
5.2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