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高速及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拆除项目
招标公告
陇南高速及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拆除项目,已经甘路政国【2017】34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有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
二、工程概况:实施陇南高速及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拆除、装卸、运输、仓储等工作。 三、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 第一标段,531块非公路标志牌拆除、切割; 第二标段,宕昌、武都、文县、康县非公路标志牌拆除后装卸、运输、仓储 第三标段,徽县、两当、西和、礼县、十天大队非公路标志牌拆除后装卸、运输、仓储 注:非标拆除过程中的青苗、树木、临时占地、执法装备、设施等费用不在本次招标招标范围 四、资金来源及工期: 资金来源:2018年收费公路养护经费预算——公路广告牌拆除专项经费 工 期:一标段:160天、二标段:160天、三标段:160天。 五、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一类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信用代码证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派住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3、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六、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七、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0日上午8:30时—2018年8月1日下午5:30分截止。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9:00时。 九、开标
十、报名
招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