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贫困村公厕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盐山县以盐政复【201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共产党盐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盐山县贫困村公厕建设项目一标段
2.2建设
2.5工期: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2018年8月30日计划开工,2018年9月28日计划竣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7日9:00至2018年8月1日17:30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 9 时30分,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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