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昌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江拔线等管线定向穿越工程项目施工
新昌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江拔线等管线定向穿越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人为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 (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业主为新昌县天然气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现对该项目的新昌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江拔线等管线定向穿越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新昌公司经营区域内江拔线等管线定向穿越工程项目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有城市燃气定向穿越工程(PE管)施工业绩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且具有石方段城市燃气定向穿越工程(PE管)业绩(须随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能够证明以上特征资料的有效复印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