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湟水流域白沈沟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8】352号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青建设【2018】2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平安区环境保护局,现委托中金招标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主要建设橡胶坝10座、防洪堤2000米,箱涵1300米,箱涵闸及人工湖闸3座,污水管改线1400米,河道清淤40000立方米,铺装面积12000平方米,绿化面积21000平方米,沉沙池2座,净化床13000平方米,生态矩阵11450平方米,人工湿地24500平方米,人工湖19000平方米等。
2.3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5招标编
2.6标段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
3.3 省外企业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 月31日至2018年08月04日(节、假日正常),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 报名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9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