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为保证机组连续生产,投标方需根据招标方要求,无条件24小时服从调度,自备各种车辆及时将机组运行产生的粉煤灰运出厂外。
1.2招标范围:
全厂粉煤灰销售,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8机组粉煤灰销售(年约12万吨);
二标段:#10机组粉煤灰销售(年约13.5万吨);
二、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建材制造类经营项目或建材销售项目资质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车辆的运输许可手续齐全;
2.2投标人具有必要的粉煤灰存储设施、场地,满足季节性存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31日9:00起至2018年8月7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淼
手 机:13521211587
Q Q:71345064
邮 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