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包头二电厂家属区分10个片区的住宅,共2922户,分别位于自5号街坊16栋住宅楼(居民851户)、自7号街坊2栋住宅楼(居民96)、自8号街坊3栋住宅楼(居民142户)、自11号街坊10栋住宅楼(居民546户)、呼7号街坊7栋住宅楼(居民287户,其中7号楼的3单元不在改造范围内)、呼12号街坊12栋住宅楼(居民652,其中11号楼仅有4单元住户属于本次改造)、呼14号街坊1栋住宅楼(居民72户)、民族路2号街坊3栋住宅楼(居民156户)、幸福路6号街坊1栋住宅楼(居民60户)及青云小区2栋住宅楼(居民60户)均为多层建筑,均有各自街坊的供配设施提供电源。
规模:2×300MW。
工期: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并移交当地供电局。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范围为10个职工家属区供电设施的更换及改造,其中包括:更换2台干式变压器、新增高压柜6台、新增GGD低压柜9台、新增柱上智能开关1台、共计敷设高低压电缆约82000米、更换电度表2922块、新增各类电缆分支箱275台。
上述设备及材料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移交以及相应旧设备的拆除均由投标方负责。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必须同时具有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具有近三年内(合同签订之日在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输变电施工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合同业绩至少2份(附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7月31日9:00起至2018年8月2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