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铜川照金电厂2018年3季度石灰石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铜川照金电厂2018年3季度石灰石采购项目,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2.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2)投标人须是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4)投标人三年内无经济类法律纠纷,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哈氏可磨指数适用标准GB/T2565-1998,灼烧减量、成份适用标准:GB3286-1998,粒级适用标准:GB/T477-1996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31日9:00时起至2018年8月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联系人:刘淼
手 机:13521211587
Q Q:71345064
邮 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