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竣工时间以现场实际工期需要为准。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山西省大同市电厂2×600MW煤场棚化改造项目建筑工程
二期储煤场南北长约261m,东西宽约181m(投影)。储煤场现状为:储煤场四周封闭的有约15m高抑尘墙;场内运行有两台斗轮机及轨道。根据环保要求,将现有二期露天储煤场进行封闭。工程量:总投影面积约47241m2。
现场条件: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范围(不限于此):
山西省大同市电厂2×600MW煤场棚化改造项目建筑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受新建影响的原煤场东侧挡煤墙拆除、西侧防风抑尘墙拆除、地面道路拆除、地下各类管线等设施破除、移位及恢复,汽车衡保护性拆除及移位安装,汽车衡控制室拆除及新建,弃土外运等;
2)储煤场封闭改造工程桩基(含试验桩工程量)、基础、承台,地梁及短柱、钢结构基础预埋件等所有土建工程;
3)本标段工程范围内的防雷接地(水平主接地网及与厂区主网连接部分),消防、给水排水改造,供配电、照明;
4)在改造过程中,对原有建筑、原有设备的保护、折除、移位、恢复原貌及余物清理。
5)本标段范围内煤的搬倒及清运;
6)负责通过集团‘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设备检修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及本工程的最终验收,防雷接地验收工作;配合安全性评价及职业健康、消防、环保验收等管理和验收、评价等工作;
7)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工程内容除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全部工作内容,图纸未明确(未包含)的工作,属本次改造工程范围内的,以及与本改造工程相配套的系统接口也属于投标方范围,(内容参照技术规范书);
以上所有工作的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设备标识标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及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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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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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市电厂煤场棚化改造项目建筑工程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业绩或2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工业建筑主体工程业绩,并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工业建筑主体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须有合同金额的文字描述)。 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担任过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工程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工业建筑主体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提供业绩证明。 7、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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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7月31日 09:00至 2018年08月08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