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经开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成果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18年度经开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成果更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度经开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成果更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经依法审批的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西安出口加工A区范围内土地和所划定发展方向区所有的土地,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项目用途:集约用地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整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项目所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7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
3、磋商时间:2018年8月17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4、磋商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