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石灰石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资质符合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1、招标项目: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石灰石粉。
2、工程规模:现有在役 6 台 20 万千瓦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 120 万千瓦。
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招标范围: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石灰石粉 2019 年度预估量为 47850 吨, 2020 年预估量为 49640 吨,2021 年预估量为 51130 吨,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卸车)。
6、供货期: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满三年)。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
3、生产商投标的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环保部门的许可证明。非生产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标的物的经营;
(2)具有和生产商的合作协议或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
(3)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环保部门的许可证明;
(4)加工企业具有环保部门的许可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 1 项脱硫项目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合同扫描页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时间为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无类似业绩的,可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石灰石粉检测报告。
5、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8 年 7 月 31 日至 2018 年 8 月 9 日 17:00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