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主体设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7-1840SITCA211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主体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雷达子系统、VHF通信子系统、数据处理子系统、VHF测向子系统、交通显示与控制子系统、管理信息子系统、信息传输及网络子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子系统、记录重放子系统、技术容灾子系统、系统集成与管理、备品备件 | 1套 | 2.5.1 上海VTS系统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雷达、VHF通信、VHF测向、数据处理、交通显示及控制、管理信息、信息交换与共享、记录重放、搜救指挥显示控制、信息传输与网络、网络安全、技术容灾以及支持保障等13个子系统以及相应的系统集成内容。 2.5.2 (*)本工程搜救指挥显示控制、网络安全以及支持保障等子系统设备由招标人另行采购,配套土建工程也招标人另行采购,投标人必须负责以上设备与本工程新增设备的总体集成。 2.5.3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雷达、VHF测向、数据处理、交通显示及控制、VHF通信、信息传输与网络、管理信息、信息交换与共享、记录重放、技术容灾以及系统集成等建设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是指提供VTS系统集成服务的供应商。如果投标人所投的雷达、VHF(收发机和中央控制单元)、微波等主要设备为进口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2)投标人须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没有因产品质量造成过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
(3)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2017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资信证明应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产和信用状况良好,存款证明无效。
(4)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或集成VTS系统设备的资历、经验、技术力量和财力、物力保证。投标人应满足近五年内(201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应承担过一个VTS项目(建设规模至少为两站一中心)的业绩要求,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关键信息页和签字盖章页)以及项目的现场验收报告(SAT)复印件。如投标人由其他供应商合并或兼并成立,被合并或兼并供应商的业绩予以认可,但须提供关于合并或兼并事项的证明文件,并由投标人出具关于投标人完全继承了被合并或兼并集成商相关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5)针对境内投标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