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固增水电站钢模台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8435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固增水电站项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全资子公司中水电成都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人”)使用中水电成都贸易 建设资金或融资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钢模台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固增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境内的木里河干流上,系木里河干流(上通坝~阿布地河段)水电规划“一库六级”的第五个梯级,采用引水式开发方式,上游与俄公堡电站衔接,下游与立洲电站相联。工程主要任务为发电,并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凉山州木里河固增水电站,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凉山州木里河固增水电站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17﹞87号)核准兴建。项目发包人为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修建条件。
2.2招标范围:钢模台车,(计划交货期、数量等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总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钢模台车 | 3+3+3+3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台 | 1 | 凉山州西昌市木里县固增乡 | 2018年12月15日按计划进场 | |
2 | 钢模台车 | 6+6 | 台 | 6 | ||||
3 | 钢模台车 | 4+4+4 | 台 | 3 | ||||
合计 | 10 |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最终重量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以现场实际验收重量为准。
(2)钢模台车应根据买方图纸进行设计,所有台车最终报价按计重“吨”进行报价,台车到货后采用驾驶员下车称重法计量,磅差在3‰内的按卖方的出库磅单数量计量,磅差超过3‰的按实际过磅数量计量。最终台车重量应不高于报价总重,超出重量部分价格,不计入结算金额。配件应按重量进行折算。过磅时,配件计入验收总重。本次报价,要求台车包含首次使用必须的螺栓,该部分重量应包含在钢模台车投标重量中。
(3)本次采购采用固定价结算。配件数量按投标清单进行验收。
(4)模板应在卖方仓库进行试拼装,并满足规范要求。
(5)模板运至工地后,卖方应安排专人进行技术指导。
(6)本次招标须先完成方案评审,招标人仅对方案评审通过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次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为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作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6年至2017年)由、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3.1.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大中型工程供货业绩,该证明应出自于上述要求工程类型在(2015年至2017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数量均在200吨或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1.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2015至2017年)财务报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近1年内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1.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7其它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前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规定,并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08月10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4.1.1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4.1.2填写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4.1.3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联系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