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光道(西昌路-东安路)提升工程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廊发改投资【2018】2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金光道(西昌路-东安路)提升工程,本工程主要是对金光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进行综合,道路西起西昌路,东至东安路,全长6.1公里,红线宽40米,其中银河北路至文明路段(0.36公里)已完成,本次提升工程路段为西昌路至银河北路、文明路至东安路,道路全长5.74公里。道路横断面由原三幅路型式改为一幅路型式,行车道宽30米,两侧各设置5米宽绿化带和人行便道。
整修内容包括:道路及附属设施、交通、排水、城市家具、绿化给水和照明等。
2、建设
3、勘察周期:签订勘察合同后1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对金光道(西昌路-东安路)提升工程)进行勘察及相关配合服务。
6、合同估算价:17.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省住建厅规定,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日8:30分至2018年8月8日17:00分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 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28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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