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丰大街(唐胥路-环湖路)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丰大街(唐胥路-环湖路)新建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市路南区行政审批局 以南审批函【2018】1 号文批准先行招标,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路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唐山市路南区市政设施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BHJ1807-TS-33-1
2.2工程名称:国丰大街(唐胥路-环湖路)新建工程设计
2.3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及后续服务等。
2.4建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10年),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 年 8 月 2 日 8:30 至 2018 年 8 月 8 日 17:30 止。
5.3 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8 年 8 月 13 日 17:30 前提出,发送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答疑结果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8 月 23 日09 时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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