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光道(西昌路-龙光路)工程监理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廊发改投资[2018]14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金光道(西昌路-龙光路)路段进行建设(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新建道路全长1050米,道路红线宽40米,中间16米宽机动车道,两侧各2米宽机非绿化分隔带,各6米宽非机动车道,各4米宽人行便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和绿化给水工程。
2.2建设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期限:
工期233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5月10日。
2.6合同估算价: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省住建厅规定,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8:30分至2018年8月7日17:00分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 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24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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