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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电子皮带秤及循环链码校验装置采购三次

   日期:2018-08-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电子皮带秤及循环链码校验装置采购招标三次公告招标编号:XLRD-2018-24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电子皮带秤及循环链码校验装置采购招标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XLRD-2018-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电子皮带秤及循环链码校验装置采购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电子皮带秤及循环链码校验装置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于2018年6月22日发布,由于参与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故发布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于2018年7月6日发布,由于参与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故发布三次公告,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新设备指导安装和试验等方面,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项目基本情况:本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兼顾城市供热),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

工程2017年4月10日开工,计划2019年8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19年10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3.供货范围:3套功能完整的电子皮带秤及循环链码校验装置。

4.交货地点:锡林浩特市北方胜利电厂施工现场(详见技术规范)。

5.交 货 期:2018年12月01日前。

三、投标报名要求:

1通用条件

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1.2对于已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1.3对于未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专项条件

2.1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3.2.业绩要求:投标方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两个300MW及以上的火电厂工程项目电子皮带秤及循环链码校验装置采购的供货业绩,(以用投标人名称与业主/用户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且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机组容量、设备名称、设备型式信息、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鲜章、签订合同时间等合同关键内容,否则不予采纳)。

3.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

3 投标报名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本企业职工证明原件扫描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时,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5)至少两个300MW及以上的火电厂工程项目电子皮带秤及循环链码校验装置采购的供货业绩。(以用投标人名称与业主/用户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且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鲜章、签订合同时间等合同关键内容,否则不予采纳);

(6)生产厂家生产资质原件扫描件;

(7)投标申请报名表(后附表1)。

投标人报名时需上传上述(1)—(7)项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一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报名。(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1个可编辑版word文件;报名文件电子版须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内提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起至2018年8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8月3日起至2018年8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4.3、地点:内蒙古嘉宸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银都大厦A座1205)

4.4招标文件费:

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如投标方购买标书时采用转账形式支付标书费投标单位必须在转账附言一栏中标明公司名称,如未按规定标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我公司在出售标书时不接受第三方软件支付(如支付宝三方支付软件等)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我公司无关,若投标方有关于投标项目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审核、发票及相关问题请联系0471-6286125、18586070663(梁女士)。

账户名称:内蒙古嘉宸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大学路支行

开户行号:3131 9100 0450

帐    号:0131 0120 1090 1340 11

五、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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