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 1-7号机组炉渣处置
招标编号:CSIEZB180504790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 1-7号机组炉渣处置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发电产生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1-7号机组炉渣的运输,保证炉渣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预计1-7号机组在本合同期限内(9个月)产出的炉渣约16万吨,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实际产生量为准。本项目划分为3个包次,每个包次处置量依次为4、6、6万吨,其中1包台电公司不提供临时存放点,2、3包台电公司各提供6千吨的临时存放点。
工期要求:合同期限预计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序号 |
包名称 |
预估量( |
项目范围 |
备注 |
1 |
第1包 |
4 |
台电1-2号机组产出的炉渣进行处置 |
不提供临时存放点 |
2 |
第2包 |
6 |
台电3-5号机组产出的炉渣进行处置 |
提供6千吨的临时存放点 |
3 |
第3包 |
6 |
台电6-7号机组产出的炉渣进行处置 |
提供6千吨的临时存放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炉渣销售、处置或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年处理炉渣8万吨及以上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炉渣用户(水泥厂或建材厂等)签订的炉渣年销售总量8万吨及以上的有效合同以及用户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公章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及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