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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贵州威宁小海5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施工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GZB18-0266
日
期: 2018年08月01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用国内 公开, 一步制, 网上开标
1.2 招标条件
项目已取得《关于贵州威宁小海风电项目核准的通知》(黔能源新能[2015]146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项目概况:小海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威宁县城西南部约50km,属秀水乡、哈喇河乡管辖。风电场海拔高度2500-2700m,占地面积约20k
㎡。地理坐标为东经E104°17′北纬N26°52′。项目区进场道路与省S102道连接,交通较为方便。
1.3.2招标范围:(1)水土保持施工:小海风电场项目区域,包含但不限于风机区、交通道路区、集电线路区、施工临时设施区内的扰动范围,修建浆砌石挡墙、综合护坡、截排水沟、沉沙池、排水涵、场地清理及平整、覆土、撒播草种、种植乔灌木等工作。。
(2)水保验收:按照贵州省水利厅要求通过水保验收,负责协调及会务工作。
(3)当地政府验收:按照威宁县政府要求通过当地政府水保验收,负责协调及会务工作。
(4)征占地:水保施工工程所涉及到的永久、临时征地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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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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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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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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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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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水土保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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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公路等专业之一的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3、工程业绩:近五年具有海拔2400米以上高原山区植被恢复施工经验及业绩,最终取得政府部门水土保持施工专项验收的业绩至少三个,需提供合同及专项验收通过文件
4、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B本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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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发展改革委信用()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电力招标采购网(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电力招标采购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
项目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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