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会议中心外墙保温及更新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会议中心外墙保温及更新设备项目已由大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18】1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 大通县
(2)招标内容:大通县会议中心外保温面积2094平方米,门头面积65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
标段名称:大通县会议中心外墙保温及更新设备项目
发包内容:大通县会议中心外保温面积2094平方米,门头面积65平方米。
计划工期:(30天)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10月5日
合同估算价:19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在西宁市 网使用CA锁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网上招标文件交款回执单到西宁市 二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登记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8月03日09:00至2018年08月07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不休息),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30日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30日09时30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