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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大安乡井儿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巷道硬化)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渭源县大安乡井儿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巷道硬化)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源县大安乡井儿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巷道

渭源县大安乡井儿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巷道硬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源县大安乡井儿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巷道硬化)已由渭源县交通运输局以渭交发[2018]210号批准,资金来源为渭脱贫领办发[2018]21号文件中安排的井儿山村席家庄社和颉家湾社巷道硬化资金40万元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渭源县大安乡乡,招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概算:建设项目位于渭源县大安乡井儿山村,建设内容为渭源县大安乡井儿山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巷道硬化)。工程概算:40.0034万元。

2.2建设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27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10日,总工期4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2项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1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

4.2 获取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

4.4 获取方法:报名后现场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10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并单独密封递交U盘存储的,PDF格式投标文件一份。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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