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6-18174
一、招标条件
受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河北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矿粉1批,采购的物资计划使用项目工程进度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本次河北高速公路矿粉采购共计2个包件,具体如下:
(1)包件一:1#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临城县郝庄乡省道242线旁,离主线K3+000与省道327线交叉口约2.5公里)矿粉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矿粉 | 吨 | 8800 | 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 |||
合计 | 8800 | ||||||
说明:招标人有权对在供应过程中的矿粉供应数量进行调整增减,不影响合同的签订及单价,供方不得以该理由对招标人断供或调高单价。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2)包件二:2#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皇寺镇尚梅花互通右侧)矿粉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矿粉 | 吨 | 8500 | 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 |||
合计 | 8500 | ||||||
说明:招标人有权对在供应过程中的矿粉供应数量进行调整增减,不影响合同的签订及单价,供方不得以该理由对招标人断供或调高单价。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2、交货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报价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是电建/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有相应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在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质量保证、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3、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不接受在电建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所提供的物资应能完全满足项目施工的技术要求,且能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5、报价人应具有与本投标产品相类似业绩销售。
3.2.所提供的产品应能完全满足该项目技术要求。
3.3.报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
3.4.本次招标采用公开询比价。
3.5.报价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不承担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的任何责任,并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6.由招标机构组织内部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的合格报价人可自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8日北京时间17:00期间登录电力招标采购网集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http://ec.dlztb.com)报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报价。招标文件为中文电子版,发售价格为每套人民币0元。
五、报价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10:00点前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上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