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烟草公司张掖市公司卷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甘肃省烟草公司张掖市公司卷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为2018年8月2日,现对招标公告中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也没有因产品质量或不良服务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警告或处罚(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和“信用”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近期查询结果截图资料,须同时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也没有因产品质量或不良服务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警告或处罚(须提供“信用”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近期查询结果截图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采购联系人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g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