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赣州市赣县区2018年度第二批建设用地区位调整技术服务 (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项目概况 赣县区2018年第二批建设用地区位调整涉及约20个用地批次,用地规模约为1300亩(以最终核定范围为准),须根据省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摸底调查、数据处理、送审材料、行政材料制作,最终经过省级部门的审核、备案,取得项目批复。 二、工作任务 1、确定本次建设用地区位调整涉及的历年用地批次,确定用地范围线; 2、拟定申报文字材料、请示文件、申请表等相关行政材料; 3、按照上级审核要求完成外业踏勘及调整组卷材料的制作; 4、完成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及其他申报所需材料。 5、完成逐级送审及最终备案工作。 三、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 省市部门建设用地报批技术规范。 | ¥150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和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梦缘招标代理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8月1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磋商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3000.00(以到账时间为准),须在磋商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八)政府采购政策: 8.1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投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 8.2中、小、微企业 8.2.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8.2.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8.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8.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2.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3环保产品 8.3.1遵守相关规定。 8.4监狱企业 8.4.1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中包含监狱企业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6%的扣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5支持创新企业 8.5.1遵守相关规定。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法: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 采购人: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县区分局 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jxsg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