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工分局委托,就洛阳市工商局西工分局丹城路工商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洛政采代[2018]213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已于2018年7月20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 网公告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发布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工商局西工分局丹城路工商所业务用房采购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洛政采代[2018]213号
三、澄清信息:
2、原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工分局采购翡翠城1号楼(写字楼)6楼602、603、608、609号房屋项目”澄清为:“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工分局采购翡翠城(金翡翠名苑)1号楼4单元6楼602、603、608、609号房屋项目”。
特此澄清。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澄清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 网发布。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工分局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7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zz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