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二四公司陕西省岐山展示中心建设 工程用塔式起重机采购租赁招标公告 二四建设 (以下简称“招标人”)已承建岐山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现拟对该工程的 塔式起重机 采购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后审)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相关招标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招标 1.2 招标项目名称:岐山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1.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2527.94平方米 1.4 工程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北二环与礼乐路交汇处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工程用塔式起重机: QTZ80 数量为2台; 质量技术要求: 1.机械高度要求:30米; 2.所提供的机械必须符合对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的要求; 报价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R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R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方式; 4.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月 20日 24 时前,在 集中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领取时间以集中采购系统通知时间为准)。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并无不良记录; (2)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 R小规模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国内大型民用重要工程供货业绩证明; (5)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与二四建设 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诉讼纠纷、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等不良合作记录。 (二)非中核二四合格供应商(也就是未评入集采系统中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 资格审核要求在( )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公示,请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要求将资格审核文件进行上传附件并点击“报名”。 投标人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格后审文件: (1)投标人具有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经营资质、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盖章PDF版及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文件;同时上传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国内大型民用重要工程供货业绩清单(格式见附件),所列合同须有合同复印件证明; (3)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及与二四建设 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诉讼纠纷、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等不良合作记录的说明或承诺书; (4)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的承诺书; 六、 联系人: 薛冰 ; 联系 |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g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