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医疗设备一批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87-184020180066/01
招标项目名称:阿坝州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循环基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国际)(重招)
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超声骨密度分析仪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 2 | 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一、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参见《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四章 格式Ⅳ-9-4) 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原件(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货物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认定投标人数量时,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对两家以上集成商或代理商使用相同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是指证明投标人及其各合作方符合下列资格能力要求的文件:
1)、若投标人为国内注册的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加盖鲜章复印件)
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如涉及),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加盖鲜章复印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8-07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8-14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8-29 10: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