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生效后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0/16-QT-0901 |
粉煤灰、石膏等废料厂内转运 |
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石膏等废料厂内转运,即将服务期限内未能及时销售的总量约50万吨粉煤灰(加湿灰)、脱硫石膏、炉渣等生产废料用自卸车及时转运至距离约4公里的清水塘灰场,并按指定区域规范存放。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石膏等废料厂内转运】
1.投标人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汽车运输或货物运输的经营范围。
4.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2)未列入各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也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申请人不得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形的法律诉讼纠纷:投标申请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招标人存在尚未了结的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等问题。
5.投标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6.投标申请人唯一性的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将依法否决全部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8-07 14:00到 2018-08-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8-07 14:00 到 2018-08-13 17:00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