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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医院新急诊综合大楼和感染科楼工程项目、连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综合大楼项目施工监理正式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连州市人民医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连州市人民医院新急诊综合大楼和感染科楼工程项目、连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综合大楼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LJCG2018007

二、      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医院新急诊综合大楼和感染科楼工程项目、连州市人民医院新住院综合大楼项目施工监理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50,180.00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付款方式

最高限价

监理服务

1项

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1、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

2、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

3、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

4、办妥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下的监理费。

人民币4,050,180.00元

注: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及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监管部门:连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      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2、2018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6年或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

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书》)

2.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书》):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网站 、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7. 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已录入该档案。

8.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说明: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1. 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时间

1.1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自2018年日8时30分至2018年 8 14 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1.2 缴纳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  8 8 日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3 缴纳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1.4 缴纳保证金方式: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 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 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2.1 根据《关于清远市 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 /index/lianzhou),不再受理现场报名登记。

2.2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 投标供应商须到清远市 办理用户CA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操作。

七、      提交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8 月 29日9时30分。

九、      交易连州分中心开标一室(连州市星河路聚源大厦连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十、     开标时间:2018年 8月 29 日9时30分。

十一、  开标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 8月8日至2018年 8月14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陈先生             联系

(二)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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