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西湖宾馆委托,福建方兴 对福建会堂5楼会议室灯具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
1、项目编号:FXZB-2018070
2、项目名称:福建会堂5楼会议室灯具改造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1 | 福建会堂5楼会议室灯具改造项目 | 1项 | 拆除原有灯具,安装5寸LED筒灯,安装T5LED灯带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130229.00 | 会议室灯具改造 |
合计: | 130229.00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3)《财政部 民政部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其它详见谈判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谈判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2、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
5.3、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2)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网站 和 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4、一个谈判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5、谈判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6、谈判供应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08月03日起至2018年08月08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2)购买谈判文件
7、谈判文件售价:每套15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0日15: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谈判时间及
福建方兴
2018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