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884-184CXGJ01NMJ
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进口)、X线断层扫描仪(进口)、纯水系统(进口)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3.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属医疗器械的根据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财务审计报告,同类设备销售业绩。
3.4 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计需提供设备的ISO9001认证、CE认证;X线断层扫描仪需提供设备的FDA认证、CE认证;纯水系统需提供设备的CE认证、UL认证、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
3.5供应商近一年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3.6供应商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3.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
(3)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8-07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8-14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