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愿、具备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和设计、试验及相关服务工作等均属于投标人的设计范围,可研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2号机组低负荷精细化运行调整、掺烧煤质稳燃、低负荷设备适应性试验
(2)1、2号机组锅炉低负荷下水动力安全性校核
(3) 1、2号机组锅炉燃烧器与制粉系统改造可行性研究
(4) 1、2号机组热电解耦改造可行性研究
(5) 1、2号机组基于提高负荷响应速率的控制系统改造可行性研究
(6) 深度调峰一次调频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
(7) 1、2号机组低负荷下锅炉、汽机主辅设备适应性改造可行性研究
(8) 机组深度调峰改造整体经济性核算
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3计划工期:3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设计、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调试单位能力特级资格证书(电源工程类)。(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资质原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资质原件);
3.4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2015年以来1个600MW等级以上机组相关试验或可研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等主要合同内容页)。(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
3.5投标人应是合法、正常经营企业,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是系统显示状态)异常经营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6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投标人产品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3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进行电子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