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枣强县2018年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十一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大营镇,202.2万元;
二标段:大营镇,202.2万元;
三标段:枣强镇,210万元;
四标段:枣强镇,210万元;
五标段:张秀屯镇,163.8万元;
六标段:张秀屯镇,163.8万元;
七标段:新屯镇,135.8万元;
八标段:新屯镇,136.5万元;
九标段:马屯镇,177.1万元;
十标段:唐林镇、恩察镇,151.9万元;
十一标段:肖张镇,王常乡,147.7万元。
2.4、建设工期:2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省级2017年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2.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光伏相关产品营业范围及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生产厂家;
3.3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须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
3.6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7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9投标人所投的光伏组件须达到领跑者认证,逆变器须具有认证实验报告及CQC认证证书;
3.10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1投标单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该标段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④联合体各方均应出具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成立不足 3 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之日起)。
3.13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二个标段;若已在前面的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0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