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3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次检测针对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办公楼及房屋(行政办公楼 、生产办公楼、通讯楼、输煤综合楼、检修公寓及食堂联合体、三级消防站、2号警卫室、3号警卫室、1#住宅楼、2#住宅楼、检斤室、暖车厂房 、汽车衡房、汽车库、生活福利设施 、食堂面案房、铁路信号楼 、新汽车库、实物校验楼、单身宿舍、浴室 、1号警卫室、加油站共计23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合计44694.25㎡)进行单位工程可靠性鉴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2.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2.3 投标人须具备(指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至少3项建设规模与本工程相当的类似工作,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业绩扫描件。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3.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3.5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3.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7.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8.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8.9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8日9:00起至2018年8月14日16:00止报名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