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仪控、电气标准件及备件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规模: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石岛湾厂址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厂址西北距烟台市约120km,西北距威海市约68km,西北距荣成市约23km,西南距山东海阳核电厂址约105km。
本次招标范围为: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中间继电器、接触器、压力传感器等569项电气、仪控备品备件及标准件,详见《高温堆仪控、电气需求清单》。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热继电器、断路器、压力变送器等共176项电气、仪控备品备件及标准件,详见《压水堆仪控、电气需求清单》。
供货期限:要求2018年10月30日前到货,具体时间若有变动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仪控、电气标准件及备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仪控、电气标准件及备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近2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仪控、电气标准件或备件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必须体现合同金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或涉及的合同纠纷、诉讼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所承担的其他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供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8月08日14:00起至2018年08月14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8日14:00起至2018年8月1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