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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小区楼体亮化项目设计(二次)

   日期:2018-08-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棚改小区楼体亮化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18022(设公)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棚改小区楼体亮化项目设计,已由相关
棚改小区楼体亮化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022(设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棚改小区楼体亮化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招标投标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棚改小区楼体亮化项目设计(二次)
2.2项目
2.7设计服务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方案设计15天,方案审批完成之日起施工图设计25天
2.8招标范围:亮化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9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10设计质量:达到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见5.1)登录:齐齐哈尔市 服务网 /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8月22日9时,地点为齐齐哈尔市 219室。
6.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8月22日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齐齐哈尔市 服务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B)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z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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