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南郊中学教学及办公用纸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三原县南郊中学教学及办公用纸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
受三原县南郊中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三原县南郊中学教学及办公用纸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三原县南郊中学教学及办公用纸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三原县南郊中学
四、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本项目为三原县南郊中学办公用纸采购项目,其它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
采购预算:33.6万元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或投标人通过“信用”网站()、等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会计报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