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2018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直峡山干渠)
招标公告
JG2018-1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昌县2018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直峡山干渠)已由金昌市水务局以金水建管发〔2016〕314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永昌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改建干渠1条1.58公里(桩号6+450-8+030),配套建筑物14座。
2.2建设
2.3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9月4日开工,2018年10月15日完工,计划总工期42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资金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移发〔2018〕279号下达,为省财政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专项资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4.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 年有3 项(或3 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投标企业拟投入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4.3投标人须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证明)。 4.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5所有投标人不得出借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投标时必须出具《投标企业承诺书》。 4.6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7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且开标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必须到场。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投标单位于2018年8月11日08:30分至2018年8月15日18:00分在金昌市 网( )在线报名,投标单位点击进入“投标人登录”进入“进入新系统”到“甘肃省 电子服务系统(V2.0)金昌市”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已承担。 6.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金昌市 网”免费注册获取登录权限后方可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见金昌市 网、通知公告栏《关于金昌市 平台增加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登陆金昌市 网点击进入“办事指南”进入“投标人”页面并下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并详细阅读操作说明。(网





